(热点)商品房价格备案政策部分调整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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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物价局3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现在开始,将对现行的商品房价格备案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和完善。
据悉,从现在开始,新开发楼盘的备案价格将由原来的网上比较周边三栋楼盘均价的评估方法调整为开发成本+合理收益法。开发成本的核算按照《台州市商品房成本调查办法(试行)》执行。其中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建筑,经造价调查确认后,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价格。
目前,许多城市建筑中仍有多余的房屋。过去,剩余房屋的价格涨幅限制在每季度不超过2%,但现在调整到创纪录的价格。同一小区分期开发的下一批房屋的备案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批同类型的备案价格。考虑到房地产后期开发可能存在成本上涨等因素,如确实需要调整销售价格,开发商应重新申报,最后申报与备案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且涨幅不得超过2%。
这一政策调整还包括储藏室、阁楼和车库的价格原则上为该房地产主要房屋价格的一半。停车价格应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各地区房地产的区域位置合理规定,但不得超过最高纪录指导价。此外,对全装修成品房的装修费用有新的限制,原则上控制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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