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泰州晚报”,我们实时为您提供泰州海陵区、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等 各区的本地化资讯。

主页 > 新闻 > (热点)男子不服判决,上网诽谤法官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热点)男子不服判决,上网诽谤法官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来源:泰州晚报作者:铎雅宁更新时间:2020-10-13 13:12:01 阅读:

本篇文章585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兴化市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公开诽谤法官的石某某处以7天拘留、1万元罚款。这是台州首例因诽谤法官被处罚的案件。

8月14日,石某某对其与周某某的婚姻财产纠纷的判决结果不满,在兴华400网站上发表了题为《兴华与这样的法官》的网文帖子,直接点名让承包人接受周某某的4万元。帖子在400网站发布后,截至8月29日15: 00,读者14246人,回复24条。

网文发布后,兴化法院立即组成专门调查组,本着绝不保护法官违法、绝不允许侵犯法官权益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举报法官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石某某未能提供任何材料证明承包人从周某某处收受4万元。石某某在网上帖子中诽谤法官收受周某某4万元,纯属捏造。鉴于石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作出了上述处罚。

法官声明: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法官履行职责的保障,明确指出对藐视法庭权威、侮辱法官、侵犯法官人格尊严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当事人石某某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随意侮辱诽谤法官,严重损害法官名誉,侵犯法官人格尊严。鉴于石某某在谈话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兴化法院作出判决。在宣布实施拘留措施后,石某某对自己的草率行为感到后悔,于是他成为台州第一个因侮辱和诽谤法官而被司法拘留的人。

标题:(热点)男子不服判决,上网诽谤法官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

泰州晚报相关文章

泰州晚报介绍

泰州晚报坚持立足泰州、服务泰州、宣传泰州的办网宗旨,每天发布权威、及时的新闻上千余条,汇集了泰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最新资讯,日点击量已经超过10万次,是泰州地区最大的新闻综合性网站,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以成为了全国人民了解泰州新闻和掌握泰州最新资迅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