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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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观念的一些变化,在中国未婚同居的情况很多,由此引起了一些纠纷,法律是否应该与规定达成同意,成为摆在立法者面前的现实课题。 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了第二次记者招待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应对未婚同居立法时表示,如果法律上同意未婚同居制度,将对现在的婚姻登记制度产生冲击。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规定同居的法律决定时机还不成熟 说说对未婚同居的看法,答案真是千人 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角度,做完全不同的评价。 未婚同居给了人改变方向的机会,如果找到更好的对象,也有人可以不受任何束缚地走向下一段关系。 有些人认为未婚同居降低了双方的试行错误价格 婚前同居可以认为是婚后生活的一个小缩影,只有经过一定时间的共同生活,才能知道双方是否互相包容、互相理解 三观是否一致,品行是否可靠 如果真的发现这种关系不适合彼此,就可以和平分手,也不需要被打上离婚社会的烙印 我在微博上读过诗。 "害怕结婚和离婚,订婚不分双重居住. " 两个人住在一起,毕竟谁便宜 几个风流人士给几个人添了嫁衣 “虽说开玩笑有点意思,但很多人都在谈论未婚同居的第一评价,到底谁有损失? 其实,看到周围的几只同林鸟变成了分飞燕之歌后,发现结婚证不是一张纸,君子只能防止小人。 更何况未婚同居是没有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有些人在微博上开始了小调查。 未婚同居到底是谁吃亏,答案的选择是男性吃亏,女性吃亏,双方吃亏,没有人吃亏? 另一个上帝的信息是“老实人吃亏”,令人心碎 “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规定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 产生了讨论未婚同居合法化的法律需求是逐年增加的未婚同居的社会现实 人们有朴素的正义观,希望法律能保护正直的人不要在未婚同居关系中吃亏 从逻辑上说,如果双方没有配偶,现在的法律就不能干涉婚前的同居,法律必须被禁止 但是,未婚同居后可能分手的不动产、车辆财产分割纠纷,乃至非婚儿童权益保护争论逐年增加,派生出社会现实需求,人们能否像结婚登记制度一样制定保护未婚同居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其实,结婚制度对双方来说,不仅仅是权利,越来越多的东西是义务 承认未婚同居的合法地位,对双方民事主体来说,追加的法律义务太多,不利于双方自由意志的行使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未婚同居后分手的财产分割有很多司法实践 相关法律规定的滞后确实需要调整,但是承认未婚同居的法律关系,确切的时机还没有成熟 婚姻法规的变动给社会观念带来很大的调整和冲击,修法确实要慎重 再者,现在选择单身、未婚同居的人比例越来越大,是否意味着社会观念的进化? 如果世俗的观点把单身和结婚的各种状态视为平等,让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以正确的理由展开伴侣关系,那么真爱不仅会害怕孤独,现代的结婚制度可能会进化成新的形式。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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