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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标准提高
如果年度累计医疗保险费用超过限额,可以向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近日,省慈善总会调整了对低收入和低收入边缘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的18岁以下儿童的慈善救助政策,并对疾病种类、标准和自费等做出了新的规定。市慈善总会每月将上月获批的《救助儿童申请表》上报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情况并发放救助费用。市民可致电市慈善总会86998018咨询。
援助标准有所提高
据了解,可以向省慈善总会申请救助的对象是未满18周岁的孤儿(包括弃婴和实际无人照顾的儿童),以及纳入医疗保险统筹的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儿童。
之前可以申请救助的主要疾病是白血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和恶性肿瘤。此次调整后,除原认定的四种疾病外,累计年度医疗保险费用超过3万元的城镇儿童和农村儿童均可申请救助。医保报销达到封顶后自费部分后,患者可凭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医保、医保费用划分证明实施慈善救助。援助资格的申请得到简化。首次提交救助资格申请材料后,如果子女需要多次结清救助资金,则无需再次填写申请材料。如果儿童的经济状况在再次申请解决救济基金时发生变化,只需提供额外的经济状况证明。
此外,实施最低救助标准,即省级应对救助资金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给予救助,上半年、下半年各实施一次
如何申请帮助?
需要申请救助的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镇、街道)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儿童慈善救助申请表》。经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可以向县(市、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表》;账簿;疾病诊断证明和近期病历;低收入家庭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边缘家庭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孤儿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儿童福利证明》;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儿童提交《社会保障卡》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或其他相关证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儿童提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卡)》或其他相关证明。
市慈善总会每月将上月获批的《救助儿童申请表》上报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儿童情况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市慈善总会,发放救助费用。市民可致电市慈善总会869980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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