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小孩瞒着家长私自买手机 工商要求商家退货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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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4岁的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手机城买了一部手机。父母发现后,认为商家卖手机不顾未成年消费者,于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那么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商家是否应该出售?
近日,唐女士意外发现14岁的女儿使用手机,并让孩子知道,25天前,孩子独自在一个手机城买了一部价值1498元的手机。不仅如此,孩子还用200块钱买了一张手机sim卡,里面有150块钱的话费。
唐女士告诉记者,当商家看到未成年人单独购买手机时,应先确认是否获得父母许可,并询问钱从何而来,然后再出售手机。唐女士认为,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手机不是学生的日常用品和学习用品,向未成年人出售如此昂贵的消费品显然是不合适的。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商家也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
收到投诉后,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商店了解情况。商家解释说,因为唐女士的女儿个子高,她不知道消费者未成年。同时她是自愿买的,没有强烈的买卖现象;更何况手机已经拆包使用了,不能再卖了。商店不能接受唐女士的退货请求。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商家,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可以进行适合其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同意。
本案中,唐女士的女儿为14岁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她购买日常学习用具,这种行为与她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与她自身的生活密切相关,不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在决定重大事项或买卖贵重物品时,如果法定代理人事先未取得同意,事后提出异议,其行为无效,店铺应退货。当然,唐女士在此事上也有监护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调解,商家承诺将手机卡费用返还至200元,并收回手机,但要按照手机三包规定每天收取0.5%的折旧费。工商部门借此机会提醒商家和消费者,从诚信经营的角度为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消费者群体创造一个文明、和谐、人性化的消费环境,对此应做出必要的判断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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