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今年高温补贴依旧每月两百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本篇文章1214字,读完约3分钟
6月开始发行,发行4个月,最迟10月底发行
高温费不得被提神饮料等实际项目抵消。如果员工遇到不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权。
台风过后,高温迅速席卷台州,高温补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江苏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2011年的规定仍将执行。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份开始,持续4个月,最迟10月底必须到位。
连续4个月每月20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室外35℃以上高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企业可以每月发送,也可以一次性支付。高温费可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允许税前扣除。此外,高温费不得被提神饮料等实际项目抵消。自2013年5月1日起,江苏将高温费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未按规定缴纳高温费的,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室内工人的高温津贴,我省将授权企业自主决定。对于在非高温场所工作的员工,即不在室外工作或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员工,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费支付制度,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在非高温场所工作的员工所享有的夏季高温费标准,明确夏季高温费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类型。
此外,为了保护高温期间工人的工作安全,用人单位应适当调整高温期间高温和室外工人的劳动和作息时间,以降低劳动强度。当温度超过35℃时,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物理性中暑,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证合格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没有高温补贴,员工可以维权
谁来监督高温补贴的发放?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工会将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检查工作。如果员工遇到不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维权。一种是向监管部门举报,拨打12333;第二,拨打员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总工会也会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近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发布了防暑降温提醒函,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少高温期间的劳动强度和室外作业等措施:如果每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在当天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每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安排不超过6小时的室外露天作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气温期间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倒班、倒班,以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劳动者加班。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对高温津贴支付情况的检查。检查时,检查组会向有问题的用人单位(施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标题:(热点)今年高温补贴依旧每月两百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