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七类困难群众可领医疗救助金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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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医保科为海陵区7类213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1029070.82元。
据悉,能够获得医疗救助的贫困人群需要具有海陵区户籍,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人;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0年代享受民政部门承认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精简退休职工;4、经市、区总工会批准并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5.重点关注特殊护理接受者;6.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的人员;持有区级以上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经济来源,登记为一级、二级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疾;7、因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对象。
目前这批医疗救助资金已经陆续到位,请注意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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