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年关岁末,理性消费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本篇文章1148字,读完约3分钟
2018年春节将至,将迎来消费高峰。近两年来,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逐年增多。去年春节期间,我们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回复了119个消费者查询,受理了17个消费者投诉。根据近几年春节期间接到的相关投诉,昨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8年春节消费者提醒,建议消费者养成索要和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各级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理性对待商家促销
何先生在某商场买了两瓶沐浴露,商场的宣传海报上注明第二瓶半价。商家拒绝半价结算,理由是消费者购买的沐浴露不是同一个香味。消费者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促销广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对商场不利、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经过协调,商家同意以折扣价结算,并对广告进行整改。
温馨提示:春节假期是销售旺季,商家会以礼品、优惠券、折扣等多种形式进行促销。,但是很多优惠政策在消费过程中有很多附加的限制,比如使用范围和时间限制。《消法》明确规定,礼品还必须有三包,消费者要警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如无三包礼品、打折商品等,一经售出不予退换,最终解释权属于商家。建议消费者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折扣。
旅行时要注意合同
黄先生在一家旅行社花了19200元人民币买下了巴厘岛双人游,发现当地政府发布的火山警戒级别已经升至最高,要求中国游客提高警惕。消费者认为旅行社忽视了游客的安全,坚持派出代表团,忽视了火山喷发产生的火山灰、泥石流、酸雨、暴雨等对游客造成的间接伤害。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经双方多次协商,商家因发生相关费用同意退还总价的80%,投诉人同意。
温馨提示:春节期间消费者通过旅行社旅游,应选择资质合法、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在实体店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约定行程、酒店标准、购物时间、收费项目、违约责任;网上预订旅游项目的消费者应下载详细资料,对上述合同约定的项目进行核实和比较,如有疑问,应提前联系客服,以免造成旅游不便和损失。
关注预付费消费
上海消费者陆女士购买的大闸蟹发货凭证无法使用。她打了12315投诉。经过现场调查,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已经停止经营。经过多方寻找,她联系到了原来的接线员,已经在外地工作的李先生。经过协调,商家最终同意退钱。
温馨提示:春节假期是各种礼券卡兑现的高峰期。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这些预付费凭证和卡之前,应仔细了解商家的信用状况,以书面形式确认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内容,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具发票,并与信用卡单等凭证一起保存。每次消费后,都要向经营者索要相关证明,谨防不法经营者带钱潜逃后,消费者手中缺少维权证据。在使用中,应当要求商家按照原合同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义务。
标题:(热点)年关岁末,理性消费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