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捕了22条鳗鱼苗,当事人面临刑事处罚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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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渔政监察支队、靖江渔政监察执法大队等公安部门开展了长江鳗鱼苗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起鳗鱼苗非法捕捞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违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月8日,村民石某在长江荆江小桥港段用渔网非法捕捞。渔民当场查获石某捕捞的22条鳗鱼苗。鱼苗很小,细如缝衣针,工作人员把鳗鱼苗放生长江。
目前是鳗鱼迁徙的春季,内陆水域(包括长江)是鳗鱼的禁渔区,也是长江的禁渔区。非法捕捞对长江鳗鱼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网目太小,也危及其他珍贵鱼类物种。
根据有关规定,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幼体和育雏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捞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的水产品,均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一个鳗鱼苗售价高于25元,22个苗总值超过500元。世茂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鳗鱼苗是长江珍贵的鱼类资源,被誉为软金。鳗鱼是一种鱼,像蛇一样,但没有鳞片。一般产于玉贤淡水交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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