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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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禁用、限用物质,清仓甩卖中涉嫌虚假宣传,卖车时加收检验费,卖食品净化机的虚假宣传,明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公布了2018年我市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范和维权。
化妆品引起的汞中毒
案情简介:消费者支女士使用泰州兴化市H化妆品店的美白化妆品,导致肾病综合征。她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并被诊断为汞中毒。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对H化妆品店和志女士投诉的美白无瑕美白霜产品进行抽检,确认汞超标。经专案组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段为首的化妆品犯罪团伙。自2013年以来,该团伙从多个渠道购买含有禁用物质的化妆品原料,或通过个别化妆品生产厂家在化妆品成分中添加倍他米松、氨基汞氯化物、甲硝唑等禁用物质,并贴上中药堂的标签,通过推广培训、客服诱导、网络联系等方式销售给20多个省份的美容院、化妆品店或女性消费者。最终,执法人员捣毁2个生产窝点和3个销售窝点,查获涉嫌添加违禁物质的化妆品原料7.5吨,成品23500多箱(瓶)和庆大霉素等毒品1405箱(瓶),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其中刑事在押人员16人,逮捕10人,取保候审6人),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案例分析:本案是典型的化妆品犯罪案件,涉及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假冒他人品牌等严重违法行为。是近年来国内化妆品领域案件价值大、范围广、后果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
消费提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直接接触皮肤的化妆品和护肤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尽量在正规专柜或商场购买。同时建议警惕产品的虚假和夸大宣传,如声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了假冒伪劣化妆品,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清仓大甩卖涉嫌虚假宣传
案例简介:从2018年9月1日起,靖江市xx家纺店在其大门上挂一条横幅,如品牌变更、全场1%优惠、紧急清仓等。大门两侧的玻璃显示紧急放行、10天行动等。电子屏幕显示店铺退出,急退!!!等内容,宣传。但当事人刚刚注册营业,实际上并没有退店继续经营。事件发生时,该方在公示期内的经营额为9000元,利润2400元,未核算、未纳税。靖江市市场监督局对当事人进行了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2600元、罚款总额5000元,全部上缴国库。
案例分析:家纺店利用店内店外各种形式宣传退出、紧急退出、换品牌、紧急清仓等内容。,其行为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行为。
消费者提示:商家的各种促销手段让人眼花缭乱。消费者应理性购物,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商品,对商家清仓的商品保持警惕,并索要发票,以保护自己今后的权利。如果发现商家有虚假宣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送漂亮的礼物来隐藏陷阱
案情简介:消费者宋接到某知名品牌的客服电话,前往某酒店领取精美礼品。同一天,宋准时参加了活动,但他收到的礼物是一个无法使用的汽车吸尘器。经调查,当事人采取在街上散发传单和彩票的方式,随机拨打姜堰区的手机号码,将消费者召集到姜堰区某酒店租用的会场。名义上是产品推广和宣传。事实上,参与者通过赠送一些礼物来吸引对他们推广的名牌食品净化器的关注,并声称该产品对大米和全谷物中残留的农药和肥料有100%的去除率,对儿童玩具上残留的餐具消毒和细菌有100%的去除率。最终,姜堰区市场监督局以没收非法所得为由,处以3万元罚款。
案例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净化器等家用电器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理性考虑产品的技术和功能,拒绝听虚假宣传,警惕赠送精美礼品等消费陷阱。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前应特别咨询家人。
其他情况
1.使用标准条款排除消费者权益案件
2.医疗机构骗取消费者费用,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
3.一家汽车销售和服务公司收取额外费用
4.墙砖开裂纠纷案
5.通信公司擅自变更服务包纠纷案
6.汽车质量纠纷调解案
7.两起水产品卖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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