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领导干部法治征文:人民法庭在依法治国中的重新定位 泰州·民生
本篇文章1481字,读完约4分钟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全面推进法治”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大部署,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近年来,中国在推进农村法治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但效果并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是法治建设主体单一,形式和内容没有针对性。事实上,农村基层人民法院每天都要依法处理大量案件,每天都要处理群众。他们是天然的法制教育学校,应该成为推进农村法制建设的领导者和主力军。然而,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一些客观原因,人民法院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人民法院有必要进行反思和重新定位。
第一,推进农村法治,要向审判门槛迈进。目前,中国广大农村仍然是分散、封闭、落后的,仍然处于与城市相对应的边缘地带,仍然是一种“城乡二元”生态。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主要是老人、妇女、儿童等。由于年龄、文化等原因,他们很少享受现代交通和网络信息带来的便利,也很少接受法治教育。此外,人民法院往往设在几个城镇和村庄之间。因为乡镇之间的交通不如城市之间,给人民诉讼和接受法制教育带来了困难。因此,人民法院应根据当前农村形势和群众需求,将法治建设的关口移至农村基层,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将法院移至人民的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在不出村的情况下,看到司法公正,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二、推进农村法治化,简化诉讼程序。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实践表明,任何司法制度都不应该以树立权威的理念和思想为目标,而应该以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制度正义为目标。目前,人民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加和司法权威的下降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人民法院改革的思路需要调整。第一,在法院职能的设计上,应赋予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职能。同时要简化受理、收费等各种手续,让群众去法院诉讼简单方便。第二,在审判程序上,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尽量提高当庭宣判率,使正义尽快在法庭上实现。第三,在解决纠纷的方式上,要坚持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对于家庭案件,由于涉及家庭纽带、伦理道德等关系,通过调解结案往往会达到“结案、定事、使人和谐”的效果,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对于一些违反诚信和市场规则的案件,要坚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优先判决,通过判决体现和发扬正义。只有通过有效措施,才能增强人民群众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增强对法治的信心,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三、推进农村法治,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的群众路线和工作作风。目前司法权威下降,信访不信法。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法工作脱离群众和实际,使得法院的判决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因此,对一个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判断,比千方百计的宣传教育更能提高当事人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农村法治建设,需要法官走出法庭,主动运用职权全面收集证据,尽可能查明案件客观事实,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同时,办案要主动深入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做到法与理的统一,让理性的人打赢官司。
四、推进农村法治,必须加强法治宣传。当前,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今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明确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全国80%以上的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承办。因此,加强法治宣传是国家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任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依法治国历史的新篇章,也为人民法院推进农村法治提供了新的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要响应中央号召,顺应历史潮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标题:(热点)领导干部法治征文:人民法庭在依法治国中的重新定位 泰州·民生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