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高温津贴每月200连发4个月 中暑可申请工伤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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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高温津贴已发放4个月
从事室外工作和高温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中暑可以申请工伤
最近气温持续上升,很多工人开始关心高温津贴这个话题。记者昨天从人社部门了解到,高温津贴从本月开始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7、8、9月)。
每人每月200元
据了解,我市实施的高温津贴是省级标准,今年江苏没有上调。我市企业夏季高温津贴仍将按照江苏省2011年发布的相关通知标准发放。从事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每人每月领取200元,全年每四个月发放一次,共计800元。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每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的,应于当日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每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安排不超过6小时的室外露天作业,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气温期间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实行轮班制,以缩短劳动者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户外工作,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每人每月200元。
去年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和岗位津贴。这项规定自去年5月1日起实施,强制规定必须支付高温津贴。此外,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员工,不应以实物代替。防暑降温饮料不能抵消高温津贴。
中暑可以申请工伤
户外工作者不仅可以享受高温补贴,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中暑而发生的工伤待遇。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中暑预防和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而中暑并确诊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后,职工的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暂停工作和休假工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的工伤认定一般需要15天,最长不超过60天。鉴定后,按程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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