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市区居民学生儿童医保筹资标准提高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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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提高城镇居民、学生、儿童(不含高岗、姜堰)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7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590元调整为630元。具体资助标准如下:对普通居民(含老年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财政补助34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年费不变,仍在250元;对于特困居民,每人每年的财政补助金额也增加到了40元,达到了500元,个人每年仍然要交130元。
城镇学生和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比去年增加9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80元,增加60元,个人每年分别缴纳90元和30元。
据悉,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将从7月1日起实施;学生和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标准的调整将从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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