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284起醉驾案件,281人为男性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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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发布了醉酒驾驶案件审理白皮书。统计数据显示,醉酒司机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日前,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发布了《醉驾案件审理白皮书》,通报了近三年来医院醉驾案件的审理情况。
据报道,自2013年4月起,高新区法院集中受理医药高新区、海陵区、高岗区、高速公路台州段危险驾驶案件。截至2015年12月20日,累计审结酒后驾驶案件284起,判处罪犯285人。据统计,酒后驾车行为主要集中在男性,有281人,占98%以上,女性只有4人;农民、失业人员、农民工是酒后驾车行为高发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白皮书还列举了几个典型案例,并建议建立一个防止酒后驾车犯罪的联动机制,从而减少of/きだよ/.的数量
如果你酒后开车,你也会受到惩罚
案情简介2014年5月6日零时40分左右,年轻的王某某酒后在海陵区一家酒吧门前倒车时,与停在那里的一辆汽车相撞,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经鉴定,案发时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45mg/100ml。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一个月刑事拘留,缓刑三个月,罚款2000元。
法官评论说,此案是一起因搬动汽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酒后驾车案。被告认为没有人注意到半夜酒后驾车,趁机帮朋友搬车。他在停车场倒车时与其他车辆刮擦,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高速酒后驾车,禁止缓刑
案情简介2013年10月11日23时许,张某某在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方向酒后驾车行驶至1021公里,造成自身伤害和车辆损坏。经鉴定,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51.86毫克/100毫升。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两个月零十五天的刑事拘留,并罚款三千元。
法官评论说,此案是高速公路上的酒后驾车案。被告张某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不适用缓刑。
公务员酒后驾车,“丢了”工作
2014年3月9日23时许,高岗某机关公务员赵某某酒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摔倒。经鉴定,事发时赵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04mg/100ml。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一个月刑事拘留,缓刑三个月,罚款2000元。
法官评论此案为公务员酒后驾车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赵某某将被开除或开除公职。他酒后驾车摔倒,不仅伤了身体,还“掉”了工作。
再次酒驾,严惩不贷
案件简介2012年4月,孙谋因酒后驾车被法院判处一个月刑事拘留,缓刑两个月。2014年5月15日23时许,孙谋酒后无照驾驶汽车行驶至高岗区永安洲镇,因停车与他人发生纠纷,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9.03mg/100ml。已经因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再次犯罪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谋有期徒刑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评论说,孙因酒后驾车被判刑,驾照被吊销后,没有考虑悔过,鲁莽行事。他再次尝试法律。当他喝醉时,他受到了法庭的严厉惩罚。最后他是“自作自受,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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