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利用刷单骗财,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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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计费,月收入一万多,日收入100元,小鼠标,轻松赚钱,网上类似的计费广告需要警惕。最近泰兴一女大学生被骗,后悔莫及。
刷单是指店铺付钱让人冒充顾客,通过正版购物的手段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得销量和好评来吸引顾客。前几天,泰兴女大学生小林(化名)开始在家利用业余时间赚点零花钱,于是陷入了一个单身骗局。一个自称是淘宝客服的人加了小林为好友,让她刷一张100元的单子。几分钟后,小林不仅拿回了本金,还拿到了5元的提成。继续刷单,佣金会高一点,一次付清。小林尝到甜头后,更加信任对方,继续转账,列了一张200元的单子。但这次对方没有及时给小林付款,而是让她继续付账,说要刷五张200元的账单才能给小林付本金和佣金。就在小林准备继续收钱转账的时候,她接到了反诈骗中心打来的电话,提醒她可能已经掉进了网络诈骗的陷阱。小林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悬崖勒马。
逐项陈述:利用刷单行为骗取他人财物,可能构成犯罪。市司法局提醒,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数额较大骗取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巨额;冒用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视为特大。其中,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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