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取消分档缴费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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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将开始。这次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以前的一制两级,城乡居民参加保险统一缴费标准。这项政策将影响到城市地区的916,500名被保险人。
具体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每年缴纳330元;穷人每年交150元;未成年人和学生每年缴纳180元,新生在学校系统内缴纳保险。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具有城镇户籍的城乡居民或具有城镇居住证的非城镇户籍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应当参加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将在集中缴费期间全额缴纳2019年医疗保险费,从2018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如何参加保险?据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城镇学生在集中缴费期间由其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和参保;城镇未入学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应当持户口簿等材料,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困难人员可根据需要凭相关证明减免个人缴费。
据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集中缴纳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可通过邮储银行、街道社区一体机、台州市人民社会app等网点自行缴费。集中缴费期间未缴纳保险的城乡居民,在领取缴费后3个月享受待遇。
当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前城镇户口移民、离退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首次参保时,从参保缴费到达后的当月起享受待遇。同年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自出生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参保居民医疗程序
1.基层首诊
参保居民(不含学生和未成年人)应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进行门诊治疗,并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住院治疗。去医院的时候要携带社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
2.转诊和转移
参保居民(不含学生和未成年人)因病需要转诊到市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转院至市外医疗机构诊治的,需经市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如果患者因病情危重未能外出治疗,应及时办理相应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转诊政策报销。
父母应该及时为他们的孩子申请社会保障卡
与成年居民不同,参保学生和未成年人可以到市区任何一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无需基层首诊。
参保学生和未成年人可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意外伤害门诊、门诊咨询费待遇、住院治疗、大病保险等。
以普通门诊为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对被保险学生或未成年人进行合理治疗,直至治愈(一次不间断,一般不超过7天)。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统筹中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3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报销50%,当年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其中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限150元。
参保人员应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医疗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实时结算医疗费用,则应先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凭原医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保卡、转诊(或异地就医)按规定提交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费时费力。
所以市医保中心提醒家长,尚未办理省社保卡的参保学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区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未满16周岁的参保学生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一般申请人可以在90天后在他们的网点申请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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