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我市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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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现在起,我市将提高工伤职工或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月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
据悉,按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范围是根据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计算的。为了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或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确定今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参照养老保险增加范围,增加10%。此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待遇也在扩大,达到50%以上。同时,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改革调整措施,设定最低调整标准。市区(含高岗区)伤残津贴(不含退休后津贴)调整不低于19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不低于62元;每个城市伤残津贴(不含退休后津贴)调整不低于16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不低于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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