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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检察院已成为全省公开试点
近日,姜堰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了《姜起诉刑事不起诉决定(2014)》第1号。这是该院自去年12月被确定为省级检察机关首批“最终法律文件”公开试点单位以来,首次在网上公布的法律文件。
去年“十一”假期,刚满18岁、高三的周趁邻居不注意,在姜堰市一家网吧上网,偷偷把桌上的苹果手机拿走,事后卖了2000多元。事发后,周悔过,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情况,协助追回失主手机,受害者也表示理解。从教育、挽救、缓刑的角度,检察机关最终拒绝起诉他,让他继续深造。
检察机关公布最终法律文书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公开、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去年12月,姜堰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四大基层单位之一。
“法律文件公开上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应对各种异议和质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俊青表示,医院专门派出相关业务部门骨干组成应对小组,在文件提前公开后做好风险判断,并根据情况及时组织听证会和公开答辩,使检察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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