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我市试点法律援助“负面清单”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近日,市司法局启动了法律援助项目否定清单试点工作,按照一个清单的原则,列出了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项目,进一步扩大了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范围。试点工作将持续到2021年6月底。目前已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医疗高新区中心、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岗区法律援助中心试点。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璐表示,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精神,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只要被告人不自行聘请普通程序的律师,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获得援助。因此,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并不限制刑事案件的范围。另一方面,市司法局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为依据,对民事案件案由进行了逐一筛选,制定了符合我市本地实际的否定名单。
据报道,市司法局发布《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行)》,明确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9类民事纠纷中的348件事项为非法律援助事项,如彩票、证券、贷款、抵押、存款、遗赠、典当、海事、不当得利等纠纷,均为非法律援助事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的种类越来越多,但《法律援助条例》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哪些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困难的人在遇到新类型的纠纷和不常见的纠纷时,往往很难获得法律援助。田璐说,现在有了否定名单,群众一眼就能看出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只要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就可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有效增强了有需要的人获得法治的意识。
据悉,负面清单项目开放后,我市相关试点单位先后收到群众对负面清单项目的35次查询,应用负面清单制度受理困难群众民事法律援助申请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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