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亲,泰州廉租住房可申请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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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州市区廉租房开始申请
符合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2013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将从现在开始,符合城镇相关条件的家庭可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咨询申请。
谁可以申请?
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市廉租住房保障项目有两种,一种是租金补贴,一种是实物配租。其中,享受房租补贴保障政策的低收入家庭,不租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而是通过出租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享受政策的家庭必须符合城镇常住条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000元(离异家庭必须年满3周岁,从城镇迁入的必须年满3周岁)。对于这些家庭,政府根据保障标准提供部分房租补贴。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制度保障人口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贫困家庭和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的城市无住房低收入家庭。为了保护这些家庭,政府将提供配有简单生活设施的廉租房,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保障标准是什么?
据了解,享受两种不同政策的家庭享有不同的保护标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从建筑面积计算,补充为一户20平方米,二户40平方米,三户50平方米,四户及以上60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0元。
比如一个三口之家的低收入家庭目前的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则该家庭每月可以享受的房租补贴为(50-20)×12=360元。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标准为低收入贫困家庭廉租住房免租金。分配给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
怎么申请?
据了解,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0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特困家庭和符合条件的无房低收入家庭。申请人50岁以上,一人家庭以房租补贴为主。
符合市区(含海陵区、高岗区、医药高新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含2012年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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