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姜堰出台意见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日前,姜堰区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就业服务的意见》,建立就业需求预测系统,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有效帮助企业缓解就业困难。
明确意见,建立重大项目就业评估体系,对拟入驻地区的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对项目预期的人力资源需求、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要求进行评估和规划;建立企业就业需求信息库,重点收集企业就业、工种、待遇等基础数据。,并定期汇总企业就业需求信息;建立企业就业监测体系,将全区支柱企业和重点企业纳入就业监测范围,定期监测企业基本情况、缺工人数、工资水平、人员构成及增减情况,分析判断企业就业趋势,指导企业制定就业计划;缺少50人以上的企业将列为重点服务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提高精准服务效率。
姜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刘晶表示,根据《意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大型、专项、联动等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同时利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线上线下共同努力,打造现场招聘+在线招聘的多模式,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同时,进一步推进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定期组织劳动力需求较大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现场招聘和劳务谈判活动,引导外来劳动力来江就业;鼓励企业与区域内外的职业院校合作,采用订单+职称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人力资源;利用周边人力资源产业园的辐射效应,引入高端人力资源机构在姜堰设立分支机构,实现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充分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引导农民工上门工作创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完善员工培训和培训机制,实现待遇、感情、事业的留存。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后勤保障工作,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提供落户、招生、医疗、购房、帮扶等优质服务。
意见还规定了奖励和补贴政策,以促进人力资源战略的实施和落地。姜堰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费用补贴,每年为姜堰企业提供50名以上人力资源,在本地区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和职业技术学院积极为姜堰企业输送人力资源。各类服务机构和职业技术学院组织50名以上地区外人力资源首次在姜堰企业工作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按500元/人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补贴;同时,对依法参加姜堰区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小学(五级)补助600元,初中(四级)补助1000元,高中(三级)补助1200元。
每年年底,姜堰区根据交通人员数量、员工离职率、处理突发事件等情况,对各类服务机构进行考评和奖励。,组织50人以上稳定工作一年奖励2万元;组织100人至200人稳定工作1年,给予4万元奖励;组织200-300人稳定工作1年,给予6万元奖励;组织300人以上稳定工作1年,给予8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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