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11种用工行为会进“黑名单”曝光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
本篇文章952字,读完约2分钟
今后,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六个月拒不改正拖欠工资等11种违法行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红黑榜公布暂行办法》,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劳动就业管理自律。
十一种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颁布劳动保障红黑榜。目标用人单位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所谓“红单”,是指用人单位因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等有关部门表彰的值得信赖的记录清单;“黑名单”是指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被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的失信记录清单。
用人单位获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或劳动保障管理规范取得突出成绩,并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表彰的,均将列入红色名录。
什么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11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包括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拒不改正拖欠劳动者工资6个月以上或者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的;在登记申报社会保险时隐瞒工资总额或者人数比例在15%以上,或者拖欠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未按要求改正,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主动纠错可以停止曝光
“红黑榜所列用人单位信息,经人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通过公共征信平台、人社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市场、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负责人表示,黑名单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当暴露期到期时,相关暴露活动将停止。在暴露期内,不值得信赖的用人单位如果积极纠正错误,恢复社会影响,取得较大成效,可以向人力和社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提前停止暴露活动。
人力和社会部门也可以将用人单位的红黑榜报送同级人民政府信用管理机构,由信用管理机构按规定公布。
用人和社会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失信黑名单信息,将通过数据交换收集到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也将纳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
标题:(热点)11种用工行为会进“黑名单”曝光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