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于对光孝寺2016年除夕至正月初一敬香等活动的通告 泰州·民生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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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宗教旅游场所烧香活动的意见》和《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为预防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决定从2016年除夕至正月初一,进一步对光孝寺的烧香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特此公告如下:
1.大年三十19:00-正月初一2:00,正月初一6:00-12:00,所有来光孝寺烧香的市民,在公安人员的统一带领下,从山门堂(光孝寺南门,位于五一路)有序进入寺内,从光孝寺北门(位于人民西路)离开。
2.从大年三十19:00到正月初一2:00,三根香都是要受表彰的(每根香的直径不超过0.7厘米,长度不超过40厘米)。严禁携带三支香以外的香进入寺庙。公众可以自带三支香,也可以在光孝寺免费领取。
3.严格控制寺内人数。当寺内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后,入口会暂时关闭。
4.寺庙内除香池外不允许烧香。严禁在寺庙和大门前的广场和道路上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以献鲜花佛示真心。
5.大年三十16:00到正月初一2:00,光孝寺南门东起五一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至海陵区体育场东墙。交通管制由公安部门实施。严格禁止在控制区内沿街摆摊、乞讨。
6.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要大力宣传新文明,支持宗教场所的文明芳香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7.对违反本通知精神并经教育劝阻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宣布。
台州市宗教事务局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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