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恶之花”,种一株也违法!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今年6月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几天来,泰兴警方开展了罂粟种植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发现和铲除了1000多种罂粟植物。
罂粟花色繁多,其果实是制作鸦片的主要原料,被称为恶之花。我国法律法规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种植原药植物,但每年都有极少数人私自种植罂粟。为此,泰兴警方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泰兴郊区、鹤市、黄桥等地发现并铲除了群众零星种植的罂粟,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处罚。
警察提示:种下一朵恶之花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植物的,应当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或者抗拒铲除,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种植,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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