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姜堰出台“百村优品”上线销售奖励办法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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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百村精品”网上销售奖励办法近日出台。凡承接“百村优品”销售的合格电商企业、组织“百村优品”网上销售的乡镇(街道)、提供“百村优品”的供应商、提供“百村优品”网上销售的宣传、策划、包装设计等相关事宜的企业均可申报。
“百村精品富民”行动是姜堰区委、区政府今年推出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助推农民创业致富。计划在两年内培育筛选出一批全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姜堰农产品名牌集群,借助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推动更多本地农产品走出姜堰走向全国。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姜堰大米”、“秦湖鱼丸”、“秦湖蟹”、“钟毅牌”系列食用油、“和恒绿壳草蛋”等35个品牌产品已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入围首批“百村优产品”销售名单,20多种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网上销售。
为了鼓励更多更好的姜堰特产农产品上线销售,《姜堰区“百村精品”网上销售奖励办法》明确规定,承接“百村精品”销售的电商企业网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1%、1.5%和2%一次性奖励;在组织“百村优品”网上销售的乡镇(街道),当年首次网上交易额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5‰、8‰和1%给予一次性奖励;供应商提供保质保量产品的网上交易额当年首次达到3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按年交易额的2%、3%、5%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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