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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泰州机动车报废新政5月起实施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来源:泰州晚报作者:铎雅宁更新时间:2020-11-26 11:51: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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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部获悉,《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同时没收并强制报废车辆。

根据《条例》规定,已登记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形包括: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的;经过修理、调整或者控制技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马表示,新报废标准最重要的变化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马提醒,连续三个周期不检查,就是连续三年不检查。非营运小汽车前六年每两年检查一次,六至十五年每年检查一次,十五年后每半年检查一次。

目前,我市有16847辆汽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年检。这些车辆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否则将被强制取消。此外,如果年审逾期,车主还将面临200元罚款和3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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