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姜堰民警“温情执法”唤醒浪子良知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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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帮我。如果我再做小偷小摸,我真的不是人。”前几天,在姜堰区刑警大队一中队,一名30岁的男子羞愧地对警察说。
此人姓张,37岁,曾因盗窃“四宫”入狱九年。是什么原因导致惯偷受到影响,决心改过自新?这件事得从最近的一个手机盗窃案说起。
2012年10月上旬,姜堰市一男子去花店买花。临走时,营业员发现价值近3000元的手机不见了,立即报案。
调查此案的民警发现,姜堰镇原罪犯张涉嫌重大犯罪,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张也如实供述了盗窃手机罪。按理说,这里可以结案了。然而,在与张的谈话中,警方发现还有一种隐藏的感觉。
原来,张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由于多次服刑,家人不愿与他来往。2012年1月出狱后,张一度想找份工作养活自己,但当他听说自己是刑满释放人员,患有乙肝后,没有企业愿意接收他。张找了相关部门,却一直没有下文。无奈之下,他只好铤而走险,继续偷。
张的情况深深触动了警方。“你不能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有不良记录的人。如果是这样,你只能把他们永远推向社会的对立面。”
警察决定帮助张。他们找到了张管辖的村干部,去工作了几次。警察的真诚感动了村干部。经研究,村里给了张最低生活保障金。得知这一消息后,张多次向警方表示感谢。
虽然低保问题已经解决,但张的工作一直受到警方的关注。他们和村干部谈判,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接收张的企业。为此,张专程到公安机关向他表示感谢,这才引出本文开头的现场。
目前,张已因盗窃取保候审,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张说:在警察的帮助下,他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实感。不管法院怎么判决,我们都会诚实,努力,将来回馈社会。(文中张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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