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高港设立职工医疗互助基金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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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人帮我,我会无病帮助别人。”
近日,高岗区全面推进“阳光职工互助”工作,全区5万多名职工可享受医保范围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二次救助。
今年年初,区总工会提出设立“阳光职工互助基金”,由职工自付、区总工会投资、区政府财政补助组成。医疗互助以“扶人带病人,扶人无病”的形式,通过“聚小钱,办大事”来进行。
该区明确规定,“阳光互助、职工互助”工作遵循互助自愿、收支固定、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工会组织运行的工作机制。已参加高岗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可以自愿参加,所在单位工会到互助会办理手续。
高岗区总工会主席张勤说,互助期为三年一次,每人150元,可以由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单位行政、工会和个人共同分担。救助比例为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的50%,对重疾患者给予一次性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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