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顶风再建,违法广告牌被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本篇文章1185字,读完约3分钟
它被拆除过一次,但已经重建
在城南唐湾路口一栋4层楼的西楼顶,有一个尚未竣工的广告牌。6月4日下午,市城管局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组织工作人员拆除广告牌。
"这是我们6月3日检查时发现的."该大队队长王国华说,广告牌违反了户外广告的要求,是未经批准建造的。今年4月,海陵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对这块广告牌进行了司法强拆,但这两天又重新建成。
据了解,这个看似很小的广告牌,总面积150平米,需要10多万元施工,1万多元拆除。王国华表示,被拆除的材料将被返还给广告公司,不会受到额外处罚。
在拆迁现场,记者看到几名建筑工人站在起重机下有简单围栏的设施上,上下几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广告牌终于被拆除了。
100多个非法广告牌被拆除
根据江苏省创建文明城市和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去年,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一个大型团队拆除了101个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为3618.8平方米。其中,损毁广告、店牌49处,共拆除1634.43平方米;整改31个新损坏的广告和店铺招牌,共计382平方米;力促新增20个公益广告屏,共计3686平方米。
此外,办理拆迁案件3起,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广告设施4处,总面积248.97平方米。及时办理各种移交和监管件,拆除海陵南路泰州大剧院落地桁架1个,杨建集团叠加广告牌2个,鼓楼南路彩云居南侧非法工地围场1个,共60平方米。
今年是我市广告整治的第二年。截至3月,我市已拆除市区违法广告牌100多块,面积2000多平方米。
近日,市城管局宣布拆除135块违法广告牌,集中在台州大道、永定路、邢台路、海江大道。下一阶段,市城管局将拆除这些非法广告牌。同时,加大广告整改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及时整改。
设置广告牌时应遵循这些要求
●户外广告、标志、招牌、宣传品等。以道路为载体设置的,不得遮挡交通信号标志,影响视线100米范围内公共设施的使用。在路障(墙)、桥梁护栏、人行桥梁护栏上设置广告不可取。
●不得在下列设施和公共场所设置广告和宣传品:与交通标志同向20米;环城绿岛与道路交叉口距离安全岛(护栏)等节点20米;城市高架道路、立交桥、隧道等出入口。在30米以内。
●建筑物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外形、功能和安全,不得影响疏散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和日常生活。
●在城市建成区内,除高速公路两侧和城市出入口外,其他地方不得设置高杆广告。
●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车身广告应美观大方,不得在车身车窗前、两侧设置广告。
●灯箱、布(带)、布帘、彩旗、气球等广告物品不得擅自设置或悬挂在树木、电杆、建筑物的立面上。
●布幔、气球、彩虹航模、空漂浮物、广告横幅等户外广告。应在批准的时间和地点设置。
●商业橱窗的展示应整洁美观,并与周围街景的外观相协调。
●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
标题:(热点)顶风再建,违法广告牌被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