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省养老保险新规下月起实施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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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有所提高
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新版本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缴费标准提高。
自2013年11月起,江苏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次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据悉,根据新规定,今后,具有当地户籍且年满16周岁的职工(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全省规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定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与以前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这12个档次相比,有了相应的提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加缴费档次。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了解到,我市将根据新规定的要求制定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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