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全年节日慰问总额不得超过千元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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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职工福利支付标准的确定
春节在即,员工应该有哪些福利?是如何分配的?员工不仅长期关心和期待,还让各单位领导挠头。在此之前,全国总工会已经明确表示,节假日可以送少量慰问。2月6日,省总工会终于发表了讲话,对工会经费支出作出了四项具体规定。市总工会立即转发了省总工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工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这意味着我市出台了职工福利标准,全年节日慰问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省总工会已明确,今后基层工会组织活动和工作中可以发生的奖励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励(含自学);艺术表演、体育比赛和奖励费;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基层工会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奖励人数控制在参赛人数的1/3以内,奖励标准不超过人均300元。
关于节假日期间的慰问费用,省总工会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与节假日有关的慰问。“小额”标准是指全年每个成员所有节日的吊唁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吊唁形式以实物为主。
对于工会会员的生日慰问,基层工会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吊唁的标准是人均不超过300元。
组织成员看电影、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是员工的正常福利。电影要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和时间不能统一组织的,可以发放等值的电影券。春游和秋游要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当天往返。活动期间外出就餐可安排工作餐,标准按当地财政制定的工作餐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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