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泰州市明确随调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标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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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出台了《台州市扶持军队、优抚对象、政府和人民的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现役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标准。
《办法》明确,随军家属选择货币化安置或自谋职业的,由安置政府按标准一次性发放货币化安置补助费。
随军家属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补助费=安置最后一年城镇非私营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3;随军家属为企业职工的,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补助费=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最高不超过10万元);随着随军家属无工作的调整,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补助费参照企业职工的计算口径。
随军家属工龄不满4年或无工作的,工作年限为4年。
据悉,我市已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双扶模范城市称号,力争今年实现“四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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