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海陵区开展医疗救助 救助比例自本月起提高至70% 泰州·民生 泰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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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了解到,本月海陵区五类救助对象比例将由65%提高到70%。此次调整是2013年取消城乡后的第三次上调。
据悉,此次调整针对的是在海陵区具有户籍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常住居民,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里有三个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认可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精简60年代退休职工;市、区总工会批准并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
自2009年实施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以来,海陵区医疗保险部门不断优化救助政策,救助比例从20%逐步提高到65%,救助人数从29人提高到7212人,年度救助金额从9.7万元提高到607万元。从这个月开始,救助比例将从65%提高到70%,每年救助限额为6万元。此次调整将惠及海陵区近3000名救助对象。
据悉,上述五类人群和城乡参保居民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且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可自行咨询街道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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