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姚王九成以上土地实现规模经营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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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平均每年增加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年收入接近1000元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泰兴市王耀镇夏家埠村军民家庭农场的负责人黄俊民站在田埂上,望着金黄厚重的稻穗,满心欢喜。“这个农场是从200多户人家的承包地转来的,占地258亩。相对于一户种植,估计每亩水稻增产200斤到300斤,效益提高300多元。”他告诉前来调查的台州市委农工办公室主任姚灿华。
今年以来,王耀镇全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连作,建立了46个新家庭农场和23个配套的农业机械、植保、商业化育苗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该镇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8300亩,占可流转土地面积的92%。
王耀镇位于泰兴市郊区,是泰兴市重要的工商业城镇。随着泰兴市的东扩和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兴起,镇上大量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纯农户不到2%,家庭总收入不到10%,实施适度规模的土地管理势在必行。
镇上明确规定,所有出让的土地必须签订规范的出让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出租的,农民和村庄应当签订委托转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由镇经济服务中心统一审核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与流入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出让土地的面积、位置、期限和用途,建立出让价格的动态增长机制。
镇党委书记程表示,镇上已经对每个家庭农场投资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筛选,以防止出现短期商业补贴;严格控制经营范围,所有出让土地必须用于种粮,不得用于“非农”和“非粮”经营,严禁破坏耕作层的经营项目;严格控制家庭农场规模,一般在100亩至300亩之间。同时,全面建立“先交钱,后用地”和“土地复垦保障”制度。每亩1100元至1300元的土地出让金统一上缴镇农村财务收付核算中心,统一打孔发放到户;征收每亩出让土地100元的复垦保证金,并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在镇一级,支农项目资金整合,对“五有”示范家庭农场和村干部带领的家庭农场进行倾斜;投资600多万元改造农田、道路、硬运河、电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近300万元购置65套大型农业机械工具,免费提供给农民实现农业机械化,新建2000平方米农业机械仓库,方便农民储存大型农业机械工具;从统耕、统防统治、商业化育苗等方面投入70多万元补贴家庭农场。
以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商业育苗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组织,建立以家庭农场、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经营协会,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指导、市场竞争、行业协调、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此外,家庭农场被纳入“融资准入项目”,搭建了农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平台。首批16个家庭农场与中国农业银行达成贷款意向。目前已投放惠农贷款328万元,解决了部分家庭农户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的迫切需要。
土地集中流转后,该镇农民的租金收入比耕种收入从每亩200元增加到450元;农民外出打工的时间也多了,农民工人均收入每年增加500元左右,两者加起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近1000元。实施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后,村务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上。按每亩50元服务费计算,每村平均可增加5万元;通过流通,增加了900多亩“橡胶田”和“折叠田”。按照平均每亩1100元的流转支付,每个村平均收入5.5万元,使每个村(居)平均增加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
泰州市农工委办公室课题组认为,王耀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具有示范意义:一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大趋势,不为流转;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监管作用,流通程序规范,风险可控,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到位;第三,注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一户单户农民难以解决的问题;第四,实现了村集体和农民的“双增收”,解决了农村经营中的增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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