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印尼进口食品新规影响蔬菜出口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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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部门建议相关企业重视
近日,印尼发布了农业部第4号条例,即《鲜植物源性食品进口安全控制条例》,要求从现在起,103种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和农产品必须来自通过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国家,未通过体系认证国家的食品和农产品必须附有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目前中国还不是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国家。为了避免对出口到印度尼西亚的食品和农产品贸易造成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向印度尼西亚当局申请了190个实验室系统的认证。
印度尼西亚是台州植物性食品出口的传统目的地国。主要品种是蔬菜制品。2015年,出口额达到1330吨,418万美元。印尼新进口法规的实施将对出口企业产生很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产品检测项目和频次的增加,以及通关成本的增加。
台州国家商检局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认真学习落实印尼农业部4号规定,按照印尼要求开展相关产品和项目的检测,在指定网站实施出境出口货物预申报,并及时关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的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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