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有规可依”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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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将以社会化的形式发放,在第一个月10日前按月或按季发放。
近日,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工作机制、对象标准、办理流程、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5个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发放,明确了办理流程,大大缩短了“两项补贴”的办理审批时限,规范了发放管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知》统一细化了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的处理程序,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是接收申请材料的具体单位。它还对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审查和分发的处理时限规定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7日内签署初审意见。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7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残疾等级的审批,市(区)民政部门综合上述情况后及时做出审批决定,并在当地民政网站上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少于7日(其中,家庭经济状况需要核实的,民政部门可以适当放宽审批流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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