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靖江一钓友被罚200元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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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江区农业和农村局渔政站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的市民徐处以罚款,这是我市首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靖江市木城公园附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垂钓、游泳等活动。徐在看到相关的禁渔证后,幸运地进行了捕捞活动。他的钓鱼工具多达四根鱼竿,每根鱼竿配有24个鱼钩。
据悉,今年3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渔执法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捕捞行为应当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渔具数量原则上允许一杆一钩,禁止在禁止捕捞范围和时间内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渔船、排筏等漂浮物进行捕捞。
徐不仅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而且明显违法。靖江区农业和农村局渔政站执法人员称,当天现场未发现渔获物,执法人员没收了徐的鱼竿,并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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