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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合同签定30日内须办登记备案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0-10-14 08:5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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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只有买房需要登记和网上签约,以后租房也要登记备案。自本月1日起,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在30日内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通知,今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市(区)住建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

为什么要注册?近年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混乱情况时有发生。市房管局局长冯伯平表示,登记租赁合同的目的是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促进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租赁双方的合法身份证件等。共有房屋出租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抵押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同意书。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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