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泰州首例非法狩猎毒蛇案宣判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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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巡回泰兴市黄桥镇夜香村村委会,审理泰州首例非法捕猎毒蛇案。周边地区的30多名村民参加了庭审,并当场接受了法律教育。
据悉,56岁的邱(音译)和他的四位同伴都是广东人,他们从小就学会了捕捉蛇的本领。听说黄桥有很多短尾蝮蛇,就直接从广州过来了。为了在田野、河流等隐蔽的地方抓蛇,他们还在当地买了摩托车。短短几天,他们抓了102条蛇,存放在租来的小旅馆里,却被巡逻公安的警察抓了个正着。
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邱等五人抓到的蛇都是有毒的短尾毒蛇,仅邱一人就抓到了76条。据介绍,短尾蝰蛇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有益或具有重要经济和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在我省,狩猎季节是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私自捕捉20余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邱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狩猎季节外出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进行非法狩猎,判处罚金8000元,并依法没收、销毁捕蛇工具。此案成为台州首例非法捕猎毒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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