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长春市公安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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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狗倡导者
养狗是民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开始养狗,忠实可爱的小动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幸福,但一点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会引起环境污染,妨碍居民的生活,有时也会发生非文明的养狗行为引起的各种纠纷,在这里,市
1 .按照规则处理养狗狗管理规定养狗的“狗许可证”,给予宠物合法身份。 严禁饲养大型犬。 不抛弃或虐待狗,不组织或参加斗狗。
2 .文明养狗不得带狗进入市场、商店、酒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电影院、体育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游乐园、候车室(桌子)室等公共场所。 带狗出门时,为了狗链,大人要带着它,避开行人。 养狗不得妨碍别人的正常生活,当狗影响别人休息时,养狗的人必须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制止。 定期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的疫苗。
卫生养狗带狗出门时,对于狗在室外排泄的粪便,带狗的人必须马上除去。 维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共同建立美丽的故乡。
文明养狗是文明社会的体现,也是所有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应对这个提案,遵守法律法规,提倡社会公德,从自己做起,作为文明养狗人,与我们合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长春市公安局
九月一日
资料来源:掌上型长春记者:张鑫多
原标题:“长春市公安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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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时讯】长春市公安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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