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长春一幼儿园孩子玩闹家长介入,3岁男孩被打眼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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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脸挨打 邱先生说:“本来有两个孩子在吵闹,但父母参加了,打了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发现孩子的眼睛有点斜视。 更生气的是,对方的父母也失去了联系……”5月4日上午,吉林长春市莲华山劝农山町的邱先生在本报上表示,在自己的幼儿园接孩子的时候,现在孩子的病情还没有被检查,无法与别人的父母取得联系。 孩子被其他孩子的父母打邱先生告诉新文化记者,事件发生在4月20日下午 “我儿子今年三岁,上幼儿园一个多月了 20日下午去接孩子放学后,发现脸红肿。 据邱先生说,儿子泽泽先生(化名)在上自家小区内的博士幼儿园分园,看到孩子的脸红肿,邱先生马上向老师询问了理由。 结果老师说泽泽被另一个孩子的父母打了。 “放学前,我家孩子的玩具被别的孩子抢走了,我家孩子打了那个孩子,结果正好被来接我的父母看到了,那个父母打了我家孩子。 ”邱先生说,得知孩子挨打特别生气,但对方父母离开了,所以带泽回家了。 当天晚上5点多,幼儿园老师带着打孩子的父母赵先生找到了邱先生。 “那位父母说带着水果来道歉,我的态度是肯定的。 孩子没事我就不追究了,如果孩子以后有问题,我一定会找这个人的父母。 邱先生说,儿子被打是在4月20日,4月21日当天,没有送孩子去幼儿园,在家注意了孩子 孩子被查出眼睛挫伤。 “注意中,我注意到孩子有问题。 他集中观察力看东西的话,左眼的眼睛会向眼角倾斜,我想和挨打有关。 邱先生说,4月22日当天,他联系了幼儿园园长韩先生,要求对方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 “最初幼儿园方面很积极,在22日陪同我去的中日联谊会医院,孩子被查出眼睛受伤了。 23日,园长又和我和孩子一起去吉大二院接受检查,医生说要注意孩子的状况,记录孩子眼睛倾斜时的状况,再做诊断。 “邱先生在孩子看病的时候,她总是没有看到打人的父母。 幼儿园园长韩先生同行,同时自己垫付医疗费。 4月23日,邱氏赶到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劝农山镇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咨询孩子挨打一事。 “派出所和幼儿园取得了联系。 幼儿园可能告诉了打人的父母。 那个父母听说我要报警,就躲起来了。 邱先生说,4月24日韩国园长打来电话,对方说无法联系打人的父母赵先生,于是让她报警 “我怀疑孩子的眼睛倾斜是因为被打了或者被诱发了。 这个监护人应该负责。 然后我把孩子交给了幼儿园。 幼儿园也没有履行监视义务。 你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月26日,邱先生赶到派出所正式报告了事件 园长:确实,在幼儿园发生的5月4日,新文化记者在邱先生提供的诊断书上看到泽先生被吉林大学中日联谊会医院诊断为“左眼肿,眼睛挫伤……” 关于这件事,记者和博士学位的幼儿园园长韩先生取得了联系,承认孩子在幼儿园的分园内被打了。 “确实是另一个孩子的父母打了孩子一巴掌,但这个父母也知道事后错了,向我们幼儿园和很多父母道歉。 ”(韩园长说,事件当天她不在分园。 当天下午7点半左右,幼儿园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我在幼儿园被父母打了。 “那位老师害怕了吗,那天晚上带着打人的父母向孩子家道歉了。 那天晚上9点左右,我接到老师的电话,说事件解决了。 (韩园长说,时隔两天,她接到邱先生的电话,让她和孩子一起去医院检查,她马上答应了。 “连续两天,我和父母和孩子一起去医院检查,自己垫付医疗费,我作为中间人,最初打算帮助双方调解,但后来邱先生不同意和解。 (据韩园长透露,4月23日晚上,她试图联系打人的父母赵先生,但发现对方没有接电话,于是通知邱先生。 韩园长说,他承认幼儿园有没有监督力的责任,但更首要的责任是打人的父母。 “我开了20多年幼儿园,是第一次见面。 打人的父母是最大的负责人。 如果鉴定孩子受伤了,我们应该承担。 我们承担。 4日下午,新文化记者通过幼儿园取得了赵先生的联系方式,但打电话后被切断,邮件也没有回信。 律师说: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张群松律师在幼儿在幼儿园受到幼儿园以外人员的伤害时,侵权人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履行管理责任时,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原标题: 3岁男孩幼儿园被其他父母打了。 现在孩子的病情还没有检查,打人的父母无法联系。 打孩子的父母已经报警了)(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请下载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 “澎湃信息”app)
标题:【时讯】长春一幼儿园孩子玩闹家长介入,3岁男孩被打眼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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