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真假记者抱团敲诈 非法敛财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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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利用其情报从业者的身份,用拍照曝光相的恐吓手段多次恐吓金钱,6月27日,宝鸡一恶劣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二审判决,宝鸡中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一审现场法院审理被告人王三周,刘伟荣,赵红涛是西安商新闻社的员工,其中赵红涛是报社记者,被告人董世超是西部大开发杂志社的通讯员。 年以来,被告人王三周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聚集了被告人刘伟荣、赵红涛等,被告人董世超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聚集了被告人刘伟荣等,利用信息运营商的身份,保护岐山、凤翔辖区相关公司的环境和学校校车的安全 从年到年,形成了以被告人王三周为组织者、以被告人刘伟荣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赵红涛等为普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以董世超被告为召集者,刘伟荣被告等参加的恶势力 一审中被告流着悔恨的眼泪上述恶势力犯罪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岐山和周边地区产生了比较糟糕的社会影响 其中被告人王三周参与犯罪14起,涉案财产价值为人民币42050元被告人刘伟荣参与犯罪13起,涉案财产价值为人民币39050元被告人董世超参与犯罪5起,涉案财产价值为人民币20500元 法院判决岐山县法院在一审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国王3周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以敲诈勒索罪对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40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三周,董世超、赵红涛不服,提出上诉 6月27日,宝鸡中院二审审理中,上诉人王三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原审被告刘伟荣、上诉人赵红涛等,上诉人董世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原审被告刘伟荣等,上述行为者共同或单独在岐山、凤翔等地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得当,审判程序合法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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