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泰州检察机关一体化办理民事申诉案件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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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8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市检察院抗诉。当事人在再审中达成和解,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在本案中,从基层检察院初步受理、提出抗诉、市法院抗诉到再审和解,仅用了65天。以前类似的案例往往需要七八个月。
由于基层检察院对法院生效判决只有提出或建议提出抗诉的权利,没有直接提出抗诉的权利,案件处理集中在省辖市法院,压力大,效率低。省级市级法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既要承担大量办案任务,又要指导下级法院工作,造成人民银行检察部门工作“倒三角”局面。市检察院通过调查分析,调整办案机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基层与市法院共享办案权,将“倒三角”现象变为“立方体”。
自2007年2月起,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实行联合办公制度。案件受理后,首先由市法院审查,然后提交基层法院。两个法院的承包商共同处理案件,并对案件共同负责。联合病例管理制度部分赋予基层医院审查二审申诉案件的权限,实现了两级医院的权限共享,使市级医院的工作量部分转移到基层医院。
2009年5月,市检察院在原有基础上开始实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综合处理机制。市检察院从基层法院中选派6名业务骨干担任市法院助理检察官,均承担一审、二审案件的审查、撰写法律文书、参加再审法院、带息服刑等工作。市法院不进行微观审查,而是在市法院指定一名办案人员,在业务上给予案件指导和监督。
2009年5月以来,台州检察机关综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312件,办案期限从半年多缩短到现在的83天左右,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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