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交警教你如何文明驾车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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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程度指数的评价指日可待,大众对很多交通法规还是“目瞪口呆”
近日,市交通巡逻支队开展交通文明百日行动,集中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发现大部分机动车车主和行人在复杂的道路上容易“晕倒”,尤其是对于非机动车左转时“过马路两次”、机动车有礼貌时“过斑马线”等“边缘性规定”。昨天,市交通巡逻支队民警盘点了市民在交通法规方面的几个“误区”,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成为文明台州人。
非机动车左转必须“两次过街”
现场回放:昨天上午,在青年路的济川路口,记者看到,在南北方向,当机动车信号灯左转绿灯时,很多非机动车从安全岛直接过高速公路,左转进入西边的安全岛。在驾驶过程中,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在一起,非常危险。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驾驶员左转时,必须通过斑马线直行至对面道路,然后按信号灯到达目的地。这叫“二次穿越”,是为了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而实施的。今后,我市将增加“二次穿越”交通标志,提醒非机动车驾驶员正确穿越道路。
非机动车过马路时必须下车
现场回放:上个月23日,郭乘坐电动车在公司上班,在市区泰州100东门前过斑马线时被车撞倒。交警事故称,车主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郭是次要责任人。但是郭在斑马线上过马路,那么他为什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处理事故的警察解释说,当非机动车在一个路段过快车道时,即使在斑马线上也应该下车。
交警提示:在非路口路段,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过马路必须下车。因为人骑的比走的快,所以突然出现在快车道上。如果司机在过斑马线时不减速,他们很可能没有时间避开它。同时,人们骑自行车时没有全面观察,往往来不及看到汽车试图避开。
机动车应该让路给斑马线
现场回放:随着我们城市汽车数量的增加,经常会发现一个现象。在一些人群密集的路口,机动车往往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仅经常冲过去开车,有时还对斑马线上的行人鸣喇叭。这不仅是不文明的现象,也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当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他应该停下来让路。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行人应当避免横穿道路。
交通巡警还提醒司机和行人,行人不要抢车。只有他们相互合作,相互理解,才能保证文明安全的旅行。
非机动车等红灯不过线
现场回放:昨天下午2点,在工作高峰期,记者跟随交警来到济川路和东风路交叉口。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虽然有警察值班,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非机动车越过停车线,占用人行横道停车。警察不得不出面来规范这些停车行为。
一些市民不知道在停车线甚至斑马线上等候是违法的。有人说知道有停线,只是觉得无所谓,不危险。
交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非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它应该停在十字路口外面。另外,部分市民缺乏红绿灯常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这也是非机动车过线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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