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兴化戴南环境整治引入问责机制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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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化市戴南镇党委、政府在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上与相关人员达成“三章协议”: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台州市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行动不力影响环境整治进度的干部责任。镇纪委、考核办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周检、月检、年评”,坚决不打“和谐牌”。
戴南镇是江苏省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镇党委和政府要求按照城市环境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营造“水清、地绿、天蓝”的生态环境,全面控制“脏乱差”现象。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违法建筑、户外广告、主干道环境、市容秩序等。重点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镇对单位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对个人的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检查、责令停职或撤职。
据报道,该镇将在今后的所有工作中引入问责机制,以避免相互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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