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发现地名不规范 可向地名办反映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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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台州市地名办了解到,市区仍存在一些不规范地名,将逐步整改;公众可以反映地名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对地名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是用汉字书写的“× ×路”,以下应为道路名称的汉语拼音,南北方向的名牌应为绿色,东西方向应为蓝色。”市地名办负责人赵殿祥表示,很多道路名称并不是按照标准制作的,有些是上面的汉字,下面出现了汉语拼音和英语的组合。
以前市区有很多人民路和振兴路,让外国游客摸不着头脑,邮件经常被误投。近两年民政局和地名办对海陵、姜堰、高新区等同名的人民路、振兴路进行了规范更名。相关部门在相关路段设立道路名牌,方便市民出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但市区地名仍存在不规范现象,民政局、地名办将逐步纠正地名中的不规范现象,主要包括住宅区、大型建筑、街道、专业设施等“故意夸大、崇洋媚外、陌生难懂、同名同音”等不规范地名。
为此,市地名办公室正在征求全市地名管理的建议。赵殿祥表示,如果公众反映地名问题,最好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明确问题地名的具体地址和朝向;管理意见和建议可以用形式和文字来表达。请于2016年6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或电话联系台州市地名办公室。
台州市地名办公室地址: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台州市民政局,电子邮箱:970803646@qq,电话:86198835,传真:86198870,联系人:张先生。市民也可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征求意见”和望海楼论坛的“民生政策”栏目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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