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海陵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统一考核管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本篇文章733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海陵区出台了《关于实行全区纪检监察统一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考核改为由区纪委监察统一考核。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区纪委根据在全区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参考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这一行动扭转了主管考核主管的局面,使主管不仅敢监督,而且更愿意监督,实行了做与不做的不同取向。海陵区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变成了责任共担、荣誉共担的社区,有效增强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奖励方面,改变了以往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边缘化的状态,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中“优秀”的分比例定为20%,纪检监察机构年度考核中“先进集体”的比例定为15%。年度考核为“优秀”且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纪检监察机构中的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中,按照“最高不最低”的原则进行奖励。处罚方面,对在纪检监察机构分类考核中排名较低的也将严肃处理,并对其责任人进行调整。
本《意见》统一了评估方法、流程和尺度,涵盖了所有评估类别和对象。在考核类别上,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升级为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考核,体现了考核的科学性。在考核对象上,规定组织任命的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镇公园,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工作人员,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都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实现了考核对象的全覆盖。
为了解决“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现象,海陵区加强了对考核过程的监督,将纪检监察的考核分为目标设定、工作督导和年终考核三大环节。年初下达当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库存管理。平时通过月度提交、季度推广等形式,加强监督推广,加强过程控制,及时跟踪进度,强制落实责任。年底按照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标题:(热点)海陵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统一考核管理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