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不要燃放孔明灯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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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是元宵节。每年元宵节前后,一些市民选择燃放孔明灯笼来增强节日气氛,但这很容易造成各种危险。几天前,市消防局再次发出了停止燃放孔明灯笼的提醒!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黄温洲说,近年来,我市因孔明灯笼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据统计,2016年,泰州供电部门共处理了133起孔明灯笼挂在线路上、107起变电站脱落事故,造成2起10(20)千伏线路故障跳闸。
为了预防火灾,我市于2017年启动了孔明彩灯防控联合行动。行动中,全市各地将组织由公安、工商、城管、供电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笼”的行为。其中,2月8日,市联合执法小组对老街、苏北商业广场、文泰市场、人民公园、泰山公园、医药高新区、高岗市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两个摊位非法销售孔明灯笼。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300多个非法出售的孔明灯笼,并对摊主进行了安全教育。
另据了解,从现在开始到正月18日(2月14日),市联合执法小组将进行日常检查,收集正在出售和卸载的孔明灯笼。
根据市消防局的说法,燃放孔明灯笼的行为可归因于使用明火的行为。造成火灾,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将到来的元宵节仍然是一个关键的控制时期,市消防部门呼吁公众不要购买,制造或掀起孔明元宵节,以有一个安全和绿色的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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