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凤城河天禄湖引江河全年禁渔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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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准我市凤城河、天禄湖、银江常年禁渔,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我市将在丰城河、天禄湖和引江水域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
凤城河的垂钓区包括东城河、北城河、程楠河、老通阳运河(银丰路龙符桥以东,南关河交叉口以西)、南关河(西康桥以北,南关河钢坝门以南)、凤凰河(静安路白凤桥以北,凤凰河钢坝门以南)、南关河与银丰路之间的所有河流。天禄湖是人工湖,位于医药高新区中心核心区,总面积约990亩。天禄湖的渔区是湖的整个水域。引江禁渔区包括南起引江水利枢纽至长江口水域,北至s336省道高岗大桥水域。
在凤城河、天禄湖等渔区内,除使用鱼饵和一人一杆休闲垂钓外,禁止从事水生动植物的捕捞生产;在引江河的禁渔区内,禁止水生动植物的捕捞作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处以罚款、没收渔获物、非法所得和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等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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