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肇庆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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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委原常务委员、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
据南粤风网报道,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立案审查了肇庆市委原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的严重违纪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刘惠祥违反了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生活规律,利用与多个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领取财产,涉嫌犯罪。
刘惠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而且党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撒手,性质差,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告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惠祥党籍处分。 涉嫌省监察厅向省政府报告批准,将征收给予行政排斥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及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刘惠祥简历
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75年9月加入员工,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9-1979.09广东大埔上木小学民师,副校长
1979.09-1983.07中山大学中文系读书
1983.07-1985.04中山大学中文系政治指导员、系团总支书记
1985.04-1987.11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副科)
1987.11-1991.01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正科)
1991.01-1991.04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副处)
1991.04-1993.03现任四会县副县长
1993.03-1999.05四会市副市长
1999.05-2000.01四会市委常务委员会,副市长
2000.01-2001.02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02-2001.03广宁县委书记
2001.03-2003.05广宁县委书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3.05-肇庆市委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市长
. 10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接受组织调查。
(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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